偏执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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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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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里,好像只要有一个人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那么不管他犯了什么事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生活中我们也常看到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曾有精神病史或自称“有精神病”,但是,精神病人真的可以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吗?其实并非如此。

刑法第18条中关于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有如下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看他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若是的话,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见,在法律层面,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只在特定的严格条件下才会出现。

精神病人的范畴很广,平时生活中常见的抑郁、强迫、恐惧、焦虑、神经衰弱、失眠、厌食、成瘾等大都属于比较轻的精神障碍,自闭、痴呆、癔症等属于相对比较显著的精神障碍,而精神分裂、躁狂、偏执等属于比较严重的精神障碍,一般对他人和社会有危害的是这类患者。

想要装成精神病人躲过犯罪受罚?不可能的,你得先过司法鉴定这关。不过以你钻牛角尖的精神和缜密的思维,在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就会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你被鉴定成精神病人,但是因为暴力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等着你的将是强制医疗。

当表现出狂暴躁动你如愿进入精神病院被采取约束措施强制治疗时,还得持之以恒地表演下去。在长久的人格分裂自虐下终日抑郁直到真的要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力而修成正果时,你也许会听到远处传来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人间正道是沧桑……是沧桑……沧桑……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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