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惠州1名90后快递员黎某在送快递的时候,被人砍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发生在7月15日的下午,90后快递员黎某在送快递的途中,突然听到1名小女孩的求救声。
黎某立刻下车查看,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持刀追赶小女孩,他毫不犹豫地将小女孩护在自己的背后,与持刀男子对峙。
就在这时,男子持刀砍向黎某,黎某用手挡了1刀,男子又向黎某的背后砍了1刀。
黎某背后被看出了一道很长的伤口。
这时,他们开始逃脱现场,为了防止男子再次持刀追赶小女孩,黎某将男子引到了相反的方向。
由于伤口较深,黎志伟不久就因为失血过多晕倒在地,幸好附近街坊将他及时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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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群众迅速报警,警方急忙赶来,将持刀男子抓获。
据警方通过家属了解,该持刀行凶男子平时精神状态就不太稳定,曾经有过精神病史,具体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见义勇为的90后快递小伙黎某,医院治疗,背部被砍伤,伤口长20厘米,深4厘米,缝了40多针,好在没有生命危险。
之后,该90后快递小哥所属公司德邦物流,对黎某奖励5万元人民币,并颁发了见义勇为奖。
大家可还记得5月份的“救人小哥”,海尔服务的工程师胡师傅,在外出工作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爬到了6楼窗户外,于是徒手攀登6楼救下小女孩。
海尔公司为胡师傅颁发了“人单合一见义勇为奖”,并且直接奖励了一套价值60万的房子。
相比来说,你这德邦是不是有点扣?哈哈~~
事发后,家属称男子曾经有过精神病史,那么为什么不送到精神病院呢?
这在生活中如果无法有效看管照顾,不就是相当于一颗随时爆炸的炸弹吗?
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收治呢?
其实现在的精神病医学界并不能通过各种科学的检测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一般情况下,如果精神病人发病情况下对社会他人没有危害,本人也不愿意接受治疗的情况下,不允许进行强制收治。
中国法律并没有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明确规定,部分地区基本上都是家人或者单位主动送往精神病院收治。
精神病人在发病的时候,如果出现伤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民法通则》规定,如果本人突发性的伤人,则本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精神病发病史,则由其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最近社会上因为精神病发病导致很多无辜人员受到伤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这类精神病人,防止其他的无辜人群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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