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大发
编辑
翟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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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与保护一直是社会的热点话题。
从年开始,就不断有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出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与管理问题的建议。年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家奇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力度的建议》。
根据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然而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治疗率甚至更低。
与庞大的患病人群形成对比的,是对这群人普遍的偏见和不同程度的歧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1岁时,生活在福建某县城的徐国忠被确诊为急性偏执型精神分裂。32年来,徐国忠5次复发,有几次住进精神病院。有一次因为没钱,他遵医嘱把自己关在家里,在家人照顾下吃药,两个月后也能逐渐清醒过来。
他已经习惯了同事、邻居对他的躲避和背后的指指点点。有一次,他的工作单位举办歌唱比赛,他去报名却被领导拉到旁边,“他说,你不能参加,你万一在演唱比赛期间出什么乱子怎么办?“徐国忠对界面新闻说。
患病初期,医生、家里人都劝慰他:不要想太多,好好休息。他也曾“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年后,他还是觉得“人生不能这样。”
清醒的时候,徐国忠一直积极地希望自救。
他回到原先的单位,请求领导给他换了一个相对轻松的岗位。公司倒闭后,他又开了一家自己的打印店,但因为生意不错、工作强度大,他再次病倒。第三次创业,他选择的仍然是开打印店,但这次他知道了,“患了这个病你不能够再按正常人的工作强度来要求(自己),”他说,他每天接一定量业务,对于急活、重活一律不接,打印店运转至今。
即便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收入,徐国忠跟大部分精神障碍患者面临一样的困难——缺钱。从去年开始,他就尝试申请“监护人补贴”。他被认定为精神残疾三级,如果他在一定时间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与他共同居住的监护人就可以申领看护管理补贴。
与享受福利相对的是,他几乎每天都要填表,记录自己的健康状况,监护人要定期到社区报告他的身体状况,“被列为了社区的重点监控对象,上‘黑名单’了。”他说。
像徐国忠这样的精神分裂患者被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5月,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中将患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六种精神疾病明确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但因为”医学上很难用病情去判断这个(严重与否)。所以在操作上其实是直接认定这六种。”公益法律机构深圳衡平机构发起人、精神障碍权益倡导领域知名律师黄雪涛介绍。
黄雪涛认为,这样的分类是不合理的,“它使用了一个群体性的标签,让执法的范围扩大化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尽管将一位成年人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需要履行的程序已经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但是在实践中,行为能力宣告制度并未得到严格的执行,而是逐渐形成了凡是被送进精神病院的(疑似)精神障碍者,均被医疗机构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潜规则”,这种做法也常常得到司法机关的接受与承认。
而严重精神障碍的解释中的“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与《民法典》中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存在的微妙联系,可能会强化对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权利的剥夺。“相当于医学上一认定你患这六种病,然后所有有这种病史的人都可以定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黄雪涛说,“这是法律术语被病理化的解读了。”
规定与执行的落差
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开始施行。作为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首部法律,它从更加人性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