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看到一则新闻,令我气愤不已,寝食难安。
事情是这样的,据澎湃眼界报道称:在宜春的一家敬老院,擅自将老人送入精神病院,并未得到家人的同意。
据老人的家人称:养母在敬老院与一老人发生冲突后,被淘沙镇敬老院院长擅自带往精神病院“治疗”,并未经过老人家属同意,就把老人斑骗到精神病院,敬老院的这种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事情发生后,敬老院也没有联系家属,其家属得知这件事情后,立即赶往精神病院将老人接回。
并且老人家属还表示称:在去年的时候,自己家的老人被别人打的时候,敬老院也没有给出解释,也没有对打人的老人进行处置。
针对此事件,该敬老院回应称:院方承认将老人送去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的医生对我院称老人需要住院观察。
但是家医院检查,发现老人只是患有轻微的老年痴呆,并无他们所说的精神疾病。目前老人家属已经将敬老院起诉。
针对此次事件,各位看官有何不同的看法,请在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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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印象新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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