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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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27 9:21:00

一、章节重点内容

变态心理的主要诊断分类系统变态心理诊断变态心理评估

二、核心要点

1、主要诊断分类系统

①《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世界卫生组织年制定,包含10大类精神障碍;

②《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美国精神病协会年制定,主要包括22大类精神障碍。取消五轴诊断,使用非轴性的诊断记录,伴有对重要心理社会和背景因素的说明和残疾评估;

③《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年制定,将精神障碍分为10大类。

2、变态心理的诊断原则

①一元诊断

指在临床诊断中对患者所有症状和体征尽可能用一种疾病来解释。根据精神症状及年龄、病程等,首先考虑最可能的常见病、多发病,而不是少见病、疑难病,即“马与斑马”原则。

②等级诊断,又称层次诊断

指临床诊断中按疾病严重性和治疗迫切性对可能存在的多种疾病按主次或先后进行诊断排序。如果患者的病情符合较高等级的诊断标准,即便也符合较低等级的诊断标准,则按较高等级诊断,不要诊断等级较低的障碍。

③循证诊断

指在临床诊断中注重客观依据、不断验证诊断的正确性。临床诊断确定后,应继续观察和随访,根据疾病动态发展过程、治疗反应和结局情况,进一步验证诊断的正确性。

④多轴诊断

可以帮助医生及治疗师更好地了解个体心理现象的复杂情况。CCMD-3、ICD-10及DSM-IV都推行多轴诊断。

3、精神障碍的“症状一综合征一假说一诊断”的程序化思维模式

精神障碍诊断主要遵循“症状一综合征一假说一诊断”的程序化思维模式。

首先,根据病史、临床访谈和心理评估等资料发现和确定精神症状;

其次,根据症状特点和内在联系构建临床综合征;

再次,综合分析精神症状或综合征的动态发展趋势,结合发病过程、病程等相关资料,提出各种可能的诊断假设(hypothesisdiagnosis);

最后,根据诊断标准,按可能性从小到大的次序逐一予以排除,作出结论性诊断,即作出最可能的症状性诊断或结合病因作出病因性诊断。

精神障碍的诊断所遵循的从症状(symptoms)构建综合征(syndrome),再到疾病分类学诊断(nosologydiagnosis)的基本思路,也被称为“S-S-D”思路。

4、精神障碍的早期干预

精神障碍的早期干预被定义为前驱期干预(一级预防)和精神障碍发生后的早发现、早治疗(二级预防)。

前驱期干预较为主动,但因存在假阳性(即个体日后并没有发展为精神障碍)的风险,且面临着伦理风险,故目前较为重视精神障碍发生后的早期干预。研究提示,越早发现,越早干预,患者的预后与结局越好。早期干预的前提是早期识别。精神科医生需要不断熟悉三大诊断系统(ICD-10、DSM-5、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尤其是症状标准中具有相对特异性的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及言行紊乱等,注意上述症状的个体化的表现形式,注意症状严重程度的变化,注意频率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不是具有临床诊断意义。不仅要会识别相对典型的症状,还要注意不典型的表现如情感症状、认知症状等,尤其注意结合整个发生发展过程来分析这些变化。注意长期规律地随访。在未达诊断标准之前,可自愿选择不涉及伦理的非药物治疗方式如认知行为干预等,而一旦符合某一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可尽早展开治疗,缩短发作期,以期取得良好的预后。

5、精神科临床上常用的标准化量表

根据用途可分以下几类:

①一般能力测验或量表

这类测验一般用于精神发育迟滞、痴呆和脑器质性疾病的诊断和康复效果的评定,以及脑损害

者的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或残疾鉴定。目前国内常用的有韦氏智力量表修订版和中国比内智力测验、儿童适应行为量表、韦氏记忆量表、简易精神状况检查(MME)等。

②人格测验或量表

人格测验分两类:自陈式的人格测验和投射式的人格测验,前者包括明尼苏达多项人格量表(MMPI)、艾森克人格问卷(EPO)、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16PF)和加州心理调查表(CPI)等;后者包括罗夏墨迹测验(RT)、主题统觉测验(TAT)和语句填充测验等。

③症状评定量表。症状评定量表主要是对精神症状进行量化评定,客观地反映症状的严重程度,可以协助临床诊断、评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和评定各种治疗的效果。如焦虑自评量表(SAS)、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症状自评量表(SCL-90)、简明精神症状评定量表(BPRS)等。

④社会功能评定量表

社会功能量表主要评定个体的社会功能,如学习工作能力、人际关系、婚姻及家庭功能、生活质量等。如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GQOLI-74)、生活满意度评定量表(LSR)、Olson婚姻质量问卷、家庭功能评定(FAD)和WHO残疾评估量表(WHODAS2.0)等。

⑤其他量表

调查发病因素的量表:生活事件量表(LES);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MBU);社会支持量表(SSRS)等;

调查发病中介因素的量表:应对方式问卷,防御方式问卷(DSQ),认知偏差问卷等。

6、临床评估与临床诊断

临床评估和诊断过程是变态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部分,也是心理障碍治疗的中心环节。

临床评估是对可能存在心理障碍个体的心理、生理和社会因素进行系统的评价和衡量。这一过程从临床访谈和观察开始,收集有关来访者各方面信息,采用评估的策略和程序,使用各种心理、行为评估的技术和工具来完成。

评估不同于诊断,后者好比漏斗,侧重于从许多资料中得出一个或几个结论性意见,倾向于找出共性的特征;评估则是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一个人的更多的特征的过程,更倾向于个性的了解。

7、变态心理或行为的分类原则

①单维原则

首先,任何客观现象都可以按某些维度进行分类,而且同类现象可以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精神障碍同样可以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如按病因可以分为器质性精神障碍、发育性精神障碍、心因性精神障碍等;按临床特征可以分为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焦虑障碍、人格障碍等。

其次,同一层次只能按一个维度进行分类,不能在同一层次交替使用病因、年龄或临床特征等多维度进行分类。

②等级原则,又称层次原则

事物或现象的分类可以按等级或层次进行,从大到小,从抽象到具体。精神障碍也可以按病因、病变性质、心理特征、临床特点或病程等进行分类。

③独立原则

在每类中包含的各种精神障碍、每种精神障碍中包含的各种亚型必须具有可识别的共同特征,与其他类或种之间必须有显著的区别,即每种精神障碍必须是独立的疾病单元,具有特定内涵和外延。

8、目前分类诊断系统主要存在的问题

①重症状轻病因

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诊断系统基本上都是描述性,虽然DSM-5吸收了最新的遗传学及神经影像学的研究成果,但在病因方面,仍不尽如人意。在分类或诊断时,仍依据主要临床相把不同机制的临床综合征堆积在一起,把主要因素、次要因素、促发因素混为一谈。

②重现状轻过程

目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都是横断面的,只能反映疾病现状,尽管有病程标准,但基本上不能反映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和症状之间的联系。

③重数量轻性质

在诊断标准中规定符合几条症状、病程达到多少天以及满足其他标准,就可以诊断为某种精神障碍。如果机械地按照症状标准、病程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进行诊断,将不同性质的症状等量相加,得出的诊断可能会歪曲事实真相,亦容易导致误诊、漏诊。

④重标签轻内容

现行分类诊断系统可能导致重标签轻探索倾向,不仅忽视人的心理特征,而且忽略个体的家庭和社会因素,而这些可能是导致异常的真正原因。

9、共病现象

“共病”是指一个同时患两种或以上疾病。精神障碍的共病比较常见。如抑郁障碍很少单独存在,常与人格障碍、焦虑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等共病。荷兰年至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抑郁障碍的患者中67%在调查当时共病焦虑障碍(现患),75%当时或曾经共病焦虑障碍(终身患),抑郁障碍和焦虑障碍共病的危险因素包括童年创伤、神经质人格、起病早、抑郁/焦虑症状持续时间长、症状更加严重等。仍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个体表现出一定数量的其他症状是否就是共病,一个人存在两种疾病的症状是否就意味着得了两种疾病,或者原本是一种复杂疾病被我们的诊断标准错误地诊断为两种疾病等,相信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诊断标准的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也能逐步解决。

三、重点试题

1、名词解释

异常心理评估:是指采用访谈、调查、有组织的测验、直接的行为观察等综合手段,多层面、多方位地收集异常心理及行为相关信息,包括病因、诱因、症状体征、发展过程和实验数据等,为疾病诊断和治疗提供较为全面的定性和定量依据。临床诊断:指临床医师根据收集的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按客观规律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找出疾病本质特点,按诊断标准确定诊断和处置原则的过程。一元诊断:指在临床诊断中对患者所有症状和体征尽可能用一种疾病来解释。根据精神症状及年龄、病程等,首先考虑最可能的常见病、多发病,而不是少见病、疑难病,即“马与斑马”原则。等级诊断:指临床诊断中按疾病严重性和治疗迫切性对可能存在的多种疾病按主次或先后进行诊断排序。如果患者的病情符合较高等级的诊断标准,即便也符合较低等级的诊断标准,仍按较高等级诊断,不诊断等级较低的障碍。循证诊断:指在临床诊断中注重客观依据、不断验证诊断的正确性。循证诊断应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原则。临床诊断确定以后,应继续观察和随访,根据疾病的动态发展过程、治疗反应和结局情况,进一步验证诊断的正确性。早期干预:是指精神障碍的早期干预,被定义为前驱期干预(一级预防)和精神障碍发生后的早发现、早治疗(二级预防)。临床评估:是对可能存在心理障碍个体的心理、生理和社会因素进行系统的评价和衡量。与临床诊断不同,临床评估是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一个人的更多的特征的过程,更倾向于个性的了解。在临床中,诊断和评估往往是同时进行的。摄入性访谈:是收集有关病史资料,是临床心理学家了解病情最基本、最有用的技术。收集资料包括感知觉障碍、注意力和定向力、情绪表现、自知力等。个案史访谈:是指收集个案史的访谈,与诊断访谈不同,其重点不在症状,而是要对病人的生活以及他和社会的关系做出尽可能详尽而全面的估计,通常按编年史顺序收集。疾病命名:即给疾病起一个名字。理想的疾病名称应既能反映疾病的内在本质和外在表现,又具有唯一性。疾病分类:是把各种疾病按各自特点和从属关系划分出疾病种类、病种和病型,并列成系统,为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提供参照依据。谱系:即认为心理健康和心理障碍并不是截然不可分割的,从正常到极端异常是一个连续谱,而个体在谱系上的位置决定了是否需要治疗。病因学分类:指按疾病发生的主要原因进行分类,这是医学致力追求的理想分类方法。许多疾病都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按其在疾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区分为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临床特征分类:是综合病因、临床症状、病程和预后等信息进行分类,这是目前国内外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系统的主流分类方法,对制订治疗计划和预测转归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马与斑马”原则:是指“听到马蹄声首先考虑是马而不是斑马”,根据精神症状及年龄、病程等,首先考虑最可能的常见病、多发病,而不是少见病、疑难病,即“马与斑马”原则。“S-S-D”思路:是指精神障碍的诊断所遵循的从症状(symptoms)构建综合征(syndrome),再到疾病分类学诊断(nosologydiagnosis)的基本思路,也被称为“S-S-D”思路。行为观察:主要了解来访者在访谈和测查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形成初步印象,对访谈方向和测验选择具有指向作用。症状评定量表:主要是对精神症状进行量化评定,客观地反映症状的严重程度,可以协助临床诊断、评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和评定各种治疗的效果。心理特征分类:是根据心理过程的异常和心理功能或个性特征的改变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这是传统的心理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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