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性精神病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南京中院发布2019年度十大典型优秀
TUhjnbcbe - 2023/3/3 19:04:00
北京治荨麻疹的医院 https://m-mip.39.net/m/mipso_8595950.html
                            

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南京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晚会形式、专业主持人主持,以微视频回放办案过程,让主审法官讲述办案思考,网民与发布现场互动,让人民群众给法官颁奖,用新媒体全程直播发布。到今年,这样的十大典型(优秀)案件发布方式已坚持了十年。

△颁奖暨发布会由南京电视台主持人*(左)和江苏交通广播主持人娜娜(右)共同主持

从年开始,南京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十大典型、十大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并以此强化审判理念、完善审判机制、促进审判质量建设。十年累计产生多件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这些案件已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南京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是从全市法院已审结的近30万件案件中层层筛选出来的,“万里挑一”可谓是优秀中的精品。

本次颁奖暨发布会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江苏交通广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南京电视台教育发展部、龙虎网等媒体协办,同步在新浪法院频道、龙虎网、南京V法院全程直播。到发布结束,共有万人次网民点击观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案件入选了……

十大典型案件

1、王有喜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刑一庭李忠强、六合法院王丽

颁奖嘉宾: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委书记、台长高顺青

案情:年以来,被告人王有喜为聚敛钱财,先后以火炎焱公司、易兴公司、宸兴公司名义对外高利放贷,并纠集被告人贾文斌、李炎、于万里等人负责非法催收。为扩大资金来源,年,被告人王有喜、于万里等人又先后成立金就公司、疏缤公司,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为其高利放贷提供资金。截止案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余万元,对外借款借条金额共计余万元。为了攫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王有喜陆续纠集、招揽、网罗了被告人贾文斌、李炎等10余人,以暴力、威胁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催收债务,插手小区装潢及垃圾清运业务,在六合地区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有喜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贾文斌、李炎、于万里、强仁伦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纵猛男、时俊方等9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的各项违法犯罪事实共达14起。六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有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治权利二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二审维持了上述判决。

颁奖词:14起犯罪、6项罪名,每一宗犯罪的背后都藏有一个恶魔。平安是发展之基,民生刚需。你们出重拳,严惩首恶,不放过犯罪的蛛丝马迹,即使判刑入狱也不能逃脱。你们用司法的力量,回应群众关切,聚拢起民众对平安的信心。

2、深圳秋叶原公司与东莞秋叶原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获奖法官: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周晔

颁奖嘉宾:江苏法制报社社长、总编马健

案情:原告深圳市秋叶原实业公司和被告东莞市秋叶原公司均位于广东省,属于同行业同商品竞争者。原告认为,两被告东莞市秋叶原公司、某电子产品销售中心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电线电缆商品、商品包装、经营场所、宣传广告、销售发票等处使用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标识,侵害了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东莞秋叶原公司擅自将原告具有高知名度的“秋叶原”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并进行实际使用,侵害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万元。南京中院判决:被告东莞秋叶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万元。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颁奖词:万元全额支持,让公众读懂什么是“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裁判的背后,是司法的责任与担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次严谨的判决,胜过百次的法律宣讲。知识产权离我们并不远,在创业、创新的道路上,司法开出知识产权最强保护的“通行证”。

3、王一帆等敲诈勒索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刑二庭汪波、秦淮法院刘娟

颁奖嘉宾: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太高

案情:年4月至年6月,被告人王一帆、王子越、韦伟先后注册成立汇丰公司、集之耀公司,王子越、韦伟分别担任汇丰公司、集之耀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王一帆实为两家公司实际负责人。年下半年以来,王一帆以上述两家公司名义在本市租房实施“套路贷”活动,并与被告人王子越、韦伟等人分工合作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汇丰公司、集之耀公司自成立以来,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多次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一帆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王一帆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颁奖词:每一种骗局,都有一件华丽的外衣,你们用法律扫描,透视披在套路贷身上的“马甲”。你们不容忍灰色模糊的底线,给出黑白分明的判断:套路贷不是贷,是犯罪。法治是最好的“反套路”,治理套路贷,司法正在进行时。

4、章某与江苏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度危险责任纠纷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民一庭洪霞

颁奖嘉宾: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

案情:年5月31日17时30分左右,周某英行走在江苏某高速公路公司管理的常合高速路段应急车道内。19时45分许,周某驾车沿常合高速公路行驶,因观察疏忽将横穿行车道的行人周某英撞倒致死。周某英家属章某认为江苏某高速公路公司未尽到安全防护及警示义务,请求法院判令江苏某高速公路公司对涉案事故承担赔偿30%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驳回章某的诉讼请求。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二审法院认为,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周某英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发生涉案事故,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高速公路公司未能及时修复安全隔离网为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提供了客观条件;未能通过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周某英,安全管理及警示义务方面履行不到位,对涉案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责任。综合上述因素,法院改判为认定受害人一方自负90%责任,江苏某高速公路公司承担10%的责任。

颁奖词:不守规则就要付出沉重“代价”,司法旗帜鲜明地给出否定性评价。你们不以“强势”与“弱势”的标签来论是非、定轻重,严格事实依据和法律界定,端平公正的一碗水。司法的美徳在于分寸感,只有坚持不偏不倚,才能使司法判决掷地有声、定分止争。

5、金某与孟某抚养费纠纷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少年家事庭钟慧钊

颁奖嘉宾:新华网总裁助理、长三角中心主任徐寿泉

案情:金某某系金某与孟某的婚生女。年4月21日,金某与孟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1元抚养费。”年11月,孟某因患重度抑郁需要治疗,遂将女儿送交金某抚养,女儿共与其父生活了三年。后孟某于年11月30日将女儿接回抚养。金某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孟某支付其三年对孩子的抚养费。一审法院判决孟某给付金某三年的抚养费计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到南京中院。二审法院启动家事案件调查程序,委托南京市妇联进行调查,认定孟某在罹患严重精神疾病没有完全康复,需要持续接受治疗且在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已经通过为金某某购买学习、生活用品以及支付培训班费用等方式,积极履行了抚养义务,二审法院对一审进行了改判,驳回金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颁奖词:厚厚的的一沓病历,记录下一个母亲饱受折磨的病情;密密麻麻的淘宝记载,见证了一个母亲对女儿无私的关爱。一边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一边是低收入的现实,你们从立法的本意出发,从法理情的统一中作出一个最温情的判决。最是情怀出本心,因为爱温暖了这个社会。

6、朱莉、姜林妨害作证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刑一庭王斌、鼓楼法院邓友华

颁奖嘉宾:中央电视台江苏站站长王亚民

案情:被告人姜林系芒砀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多次向被告人朱莉借款万元整,且未能全部偿还。后朱莉、姜林经预谋,签订虚假的债权债务将借款数额从万元虚增至万元,并由芒砀公司出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函。后被告人向南京鼓楼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姜林偿还朱莉万元及利息;判令芒砀公司对被告人姜林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人姜林明知被告人朱莉提起民事诉讼中的债权债务数额为虚增,自己不出庭,还委托不知情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且在整个民事诉讼期间未提出任何异议,对上述篡改的债务全部予以认可,帮助被告人朱莉利用篡改的证据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实际借款万元,却谎称借款万元。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莉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姜林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颁奖词:利用司法权威,实现非正当目的,虚假诉讼比“报假警”更恶劣。法庭是公平的殿堂,正义的天平岂能为私利充当度量衡,你们主动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查处,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树立了用重典打击虚假诉讼的示范。法律不是儿戏,法庭不容造假!听,这是法槌敲响的警声!

7、某污水处理公司、郑某等污染环境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环资庭赖传成、玄武法院高伟

颁奖嘉宾:澎湃新闻江苏新闻总监李克诚

案情:年10月至年4月18日,某污水处理公司在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情况下,多次接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并利用暗管违法排放;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致使二期废水处理系统长期超标排放污水。经鉴定,上述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均排放到长江,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被告人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运行部经理浦某等人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默许、纵容。被告人浦某、李某等其他被告人作为公司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组织、参与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综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千万元。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某污水处理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金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颁奖词:你们开出史上国内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从处罚的下游发力,守护母亲河安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你们用判决释放出对环境保护的最强信号,共同唱好新时代的“长江之歌”。

8、兆润公司、王某林与王某斌、万杰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民二庭曹廷生

颁奖嘉宾:字节跳动江苏执行总裁薛辉

案情:兆润公司是万杰公司的控股母公司。王某斌是兆润公司的大股东,同时也是两家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乔某是兆润公司的小股东兼监事。年起,王某斌及其侄子王某林共同实施虚假诉讼,导致万杰公司向二人支付了万元。乔某认为,王某斌、王某林共同实施虚假诉讼侵占万杰公司万元,但两公司受王某斌控制,不对该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乔某虽然不是万杰公司的股东,但系兆润公司的股东兼监事,有权为万杰公司利益提起本案诉讼。据此,乔某以兆润公司监事的身份,作为兆润公司的诉讼代表人,以兆润公司为原告,以王某斌、王某林等作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二人返还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等。南京中院支持了乔某的核心诉求。

颁奖词:你们从保护实质正义出发,依法确认小股东诉权,打开一扇维权之门,支持小股东的核心诉求,让平等保护在诉讼的全程发力。你们以公正的判决向经营者释放出清晰信号: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司法是你们最稳固的靠山。

9、南京欢乐水魔方公司破产重整案

获奖法官:江宁法院孙大强

颁奖嘉宾:市人大代表、新城小学北校区校长张勇成

案情:债权人庞某某以南京水魔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宁法院申请对南京水魔方公司破产重整。法院在作出破产裁定后,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择优选任了管理人,合理制定重整方案,创新重整方式,并根据不同债权种类分别设立分配方案,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公平受偿,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信任,一次性表决通过重整方案。此案的破产重整,法院在选任管理人和推动府院联动上大胆突破,保证了欢乐水魔方“破产不停产”,让水魔方公司正常运转。

颁奖词:南京欢乐水魔方“不再欢笑”。你们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悉心照料,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让陷入“病危”的企业脱困重生;院府联动,营造“静养”环境,保证破产不停产;开出强身健体方案,用市场和法治两只手促使脱胎换骨,司法为水魔方强筋壮骨。

10、上海某信托公司与雨润等关联公司执行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执行局刘红兵

颁奖嘉宾:南京市板桥街道孙家社区网格员李鹏程

案情:雨润集团等关联公司联合开发浙江长兴县的房地产项目,并以其项目下的北地块使用权作为担保,向上海信托公司借贷2.67亿。由于雨润及其关联公司资金出现流动性危机,到期债务无法清偿从而引发诉讼。年12月,上海信托公司申请法院对上述项目北地块采取查封措施并限制土地上不动产的对外预售、销售办证,致使该整体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南京中院的执行法官来回奔跑在南京与浙江长兴县两地,创造性地提出了“宗地分证、分批解封”的执行方案:即将查封的土地,按工程进度拆分为已完工区、复工区、待开发高层区、待开发排屋区四个区,由一个证拆分为四个证予以查封。“一证换四证”的执行思路,盘活了雨润开发的长兴地产项目,既保证了债权人可控财产不转移,又保证了开发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实现了多赢的效果。

颁奖词:一趟趟往返南京与浙江工地,寻找执行最好的“打开方式”;创新查封措施,变“一证查封”为“四证查封”,让陷入僵局的“死案”变为“活案”,只曾听说执行是一种强制的行动,而大家看见的却是你们温柔的付出。0业主“最长掌声”为你们响起,这份掌声,是对你们最大的奖赏。

△十大典型案例获奖法官合影

十大优秀案件

1、某能源公司与某商贸公司、某钢铁公司执行异议裁判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执行裁判庭*建东

2、王煌等57人诈骗案

获奖法官:刑二庭张松涛、鼓楼法院张文菁

3、南京某装备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获奖法官:雨花台法院郑朝明

4、南京某科技公司、某信息公司与苏州某技术公司、陆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获奖法官: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柯胥宁、铁路法院崔宵焰

5、张某仪、张某兴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金融庭张晗庆

6、金某某等与金满庭小区业主委员会撤销权纠纷案

获奖法官:栖霞法院朱悦

7、纪某某与某小额贷款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获奖法官:建邺法院徐年美

8、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

获奖法官:溧水法院周荣强

9、南通某公司诉江苏省商务厅不履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法定职责案

获奖法官:市中院研究室赵雪雁

10、南京王者之风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获奖法官:浦口法院俞昌盛

△十大优秀案例获奖法官合影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组副书记、副庭长李成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市法院*组书记、代院长孙道林为十大优秀案件获奖法官颁奖。

本次活动由新浪法院频道、龙虎网、南京V法院全程同步直播。“温度”“民生”是网民们

1
查看完整版本: 南京中院发布2019年度十大典型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