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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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23 21:27:00
                            

第77期

近日,本院审结一起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对被申请人彭某某依法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予以强制医疗。

被申请人彭某某罹患“精神分裂症”多年,近几年一直未治疗。年12月9日9时许,彭某某感觉被害人张某某的生命体附在自己身上,“辱骂”、“数落”自己,勒索自己的钱财,遂在张某某砍柴过程中,持石头砸张某某,持镰刀砍张某某的头部及手臂。经鉴定,张某某被锐器致伤造成开放型重型颅脑损伤并硬脑膜破裂,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彭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所涉嫌故意伤害案无刑事责任能力。

年1月30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本院审理了本案。本院会见了被申请人彭某某,听取了彭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被害人的意见。彭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家属均同意对彭某某予以强制医疗。本院认为,彭某某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暴力行为,致一人重伤,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决定对彭某某予以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这是由于部分精神病人有严重的暴力攻击倾向,人身危险性极强,如果不对这部分精神病人进行非自愿性质的强制性治疗,很可能会导致他们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对精神病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对其放任自流,相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特别规定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以达到治疗疾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的目的。

原标题:《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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