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湖南一女子半夜熟睡时突然失踪,丈夫:已经成了粪水
阿米尔曾经说过:「有序是指光与安宁,是指内心的自由与自制;“有了秩序,才有了秩序,才有了真正的快乐。”
但也有一些人,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破坏自己的平静,尤其是那些有心理问题的人,他们经常会因为某种原因,在红区来回走动,从而给别人带来麻烦。
湖南,,一名妇女在午夜睡觉时,突然消失,当警察询问她的老公时,她说:“她变成了一堆屎。”
这名男子名叫张小红,与其老婆陈某已有十余年的婚姻,并于年产下一女。张小红现在有了一个家,她就有了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但现实和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张小红抽烟酗酒,工作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家里大部分的开销都是陈某一个人打拼,但张小红还是没有任何变化,还向陈某要了一笔烟和一杯啤酒,陈某再也忍受不住,把自己的儿子留给了自己的岳父岳母,于是两人开始了激烈的争执。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了好几年,到了后来,和张小红接触的人都觉得他在胡言乱语,口齿不清,动辄就大呼小叫。十二月四日清晨,陈某夫妇未睡,张小红一直缠着陈某要他的银子,可陈某却死活不肯还。
由于性别不同,陈某渐渐处于劣势,她只能用爪子在张小红脸上划了一道口子,然后逃到了大厅里,但是张小红并没有放弃,他的眼睛变得血丝密布,疯狂的从楼上抓起一把八斤重的铁棍,狠狠地砸在了房门上。
“我要砸了你的房门,然后用菜刀砍死你!”陈某察觉到张小红的异样,惊慌失措之下,出于对生命的恐惧,她想要从窗口跳出去,可张小红真的拿着一把菜刀,从窗口跳了出来,陈某一边喊着救命,一边想要逃离现场。
最终,张小红在房门后面的胡椒树上逮到了陈某。一只手抓住陈某的头发将其摁在地上,另一只手持一柄菜刀朝陈某颈部猛砍,陈某当即毙命。不过,张小红并没有要承担责任的意思,他从窗户跳了进去,然后推开房门,一套一套的拆穿尸体。
张小红先是用八斤重的铁锹砸碎陈某的头颅,再用砍刀砍断陈某的手脚,再用木柴把它们堆成一堆,用木炭把它们烤了两个多钟头,用簸箕将未燃尽的尸骨用清水冲洗干净,剩下的一部分则倒入了化粪池中。
当天早上九点,湖南省慈利县岩泊渡镇在红华中学二层举行了一次有关信贷清理坏账的讨论会,张小红以其老婆陈某的名义出席了会议,理由是陈某已经回到了*。不过,他脸上的划伤和衣服上的鲜血,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想到张小红平时的表现,再加上今天的反常,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让张小红村的村长给张小红的邻居打了个电话,让她去张小红家里看看。不出所料,隔壁的人在张小红的厨房里找到了被烧毁的迹象,刀子上还残留着一些鲜血和头发。
教官感觉事态紧急,当即让警察把张小红抓了,并让司机把张小红送到其家中检查。在车里,张小红自知无法逃避责任,便坦白了自己杀死了老婆陈某,烧了她的尸体。
医院的司法鉴定,张小红的临床表现和临床表现均符合躁狂症、酗酒等精神疾病的特征,在做出危险的行为时,属于躁狂症发作阶段,具有一定的(局部)刑事责任的能力。
依照《刑法》第条,对蓄意杀害罪,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犯罪不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的徒刑。
按照《刑法》第18条,精神病患者因无法识别、无法自主的情况下,所致损害后果,经过法律程序的鉴定,不承担刑事责任;对没有完全失去判断力和自我控制的精神病患者,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刑罚;酒后驾车者,应承担刑事处罚。
张小红在杀死凶手后,将尸体肢解、焚烧,其手法极为残暴,理应处死。但鉴于其在作案过程中属于癫痫病发作阶段,属于限制犯罪的犯罪,应当对其进行从宽处理。最后,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现有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对张小红判处了14年的监禁和4年的监禁。
按照法庭的裁定,张小红的服刑期限为年十二月三号,至于他能不能改过自新,还很难说。没有人能确定他会不会被强迫,狂躁症和酒精依赖会不会改善;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他不要再来一次,伤害到那些无辜的人。
抽烟和酗酒都会伤害身体,所以我们要尽快远离这种影响身体和身体的行为,经过调查,警察发现张小红家里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历史,可能就是因为抽烟和酗酒造成了他的情绪失控。每个人的一生都只能活一次,我们要珍惜自己的身体,也要珍惜别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