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通报全市“阳光医保”相关情况
7月5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阳光医保”的相关情况。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于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整合了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职责,市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市卫健委药械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相关职责以及原市物价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
今年以来,威海市医疗保障局聚焦重点难点,推动医保新突破。在通过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构建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方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同时,该局精准发力推动医保脱贫,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药价格管理。
今年,医保部门推动集中挂网类药品降价。与济南、青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组织开展了第一批集中挂网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54个通用名71个产品议价成交,平均降幅21.3%。下步将继续与青岛、烟台、威海、淄博等市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推进药品价格持续降低。修订了现行项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了16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新增99个医疗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今年还将全面取消耗材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针对医用耗材领域存在的采购行为不规范、采购机制不完善、价格虚高等问题,与卫健委、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联合体的通知》,指导成立了由26医院组成的采购联合体及其组委会,具体承担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
此外,医保部门今年将办好“十一件”惠民实事。这“十一件”惠民实事分别为:
1.提高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元,提高部分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档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档报销比例达到75%;参保居民使用特药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60%。
2.扎实开展“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保全覆盖,享受同等缴费补贴和待遇政策。
3.困难人员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0%,取消封顶线。对困难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再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救助。
4.将治疗癌症、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病等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5.将脑瘫、自闭症儿童必需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6.取消重度精神病患者门诊治疗起付线,同时进一步提高其门诊待遇。
7.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扩大护理保险受益面,减轻失能居民及其家庭的负担。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构建多元复合式的医保支付体系。
9.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严厉查纠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救命钱”。
10.完善医疗保险“5A”服务模式,扩展经办业务线上受理和办理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精致度。
11.实现全市接入全国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推行省内外市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来威就医购药“一卡通行”,提高外地来威人员就医的便捷度。
医保扶贫的政策有哪些?
医保部门对贫困人口提供“三重保障”,包括:
1.基本医保参保补贴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个人缴费补贴政策,由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资助。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个人负担的政府补助部分,由财政部门一并予以补助,年度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等待期。
2.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贫困人口使用居民大病保险单独补偿范围特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其他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元,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起付线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3.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享受医疗救助。
纳入重点救助对象的贫困人口合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2万元(含)以内的,按70%比例给予救助;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限额5万元。未纳入重点救助对象的贫困人口合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限额5万元。
贫困人口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给予门诊救助,个人自负2万元(含)以内的,按70%比例给予救助。
跨市就医购药“一卡通行”
今年4月份,实现了省内跨市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行”功能,就是全省建有个人账户的参保职工,在全省范围内跨市就医或购药,可以像在参保地一样使用社会保障卡中个人账户的钱直接支付费用。
目前,威海首批共开通省内异地刷卡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41家,医院36家,定点药店5家,共计安装异地刷卡POS机具69台。同时,威海市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异地就医购药的,也可以实行“一卡通行”。
全市医疗保障基本情况
截至年底,全市参保.3万人,其中职工93.7万人,居民.6万人,参保率均超过99%。医保基金全部实行市级统筹,职工医保基金年收入39.18亿元,支出38.8亿元,滚存结余20.93亿元;居民医保年收入12.91亿元,支出13.91亿元,成功争创全省唯一的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的国家试点市。
目前,威海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已初步构成。
居民医保一档缴费标准调整为元,二档调整为元,财政补助最低标准由人均元提高到元,居民医保一档、二档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4.6%、59.81%,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89.99%。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66元提高到70元,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5%,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段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封顶线为50万元。
年参保90万人,共为人次发放待遇70万元,基金结余万元。
年共开展医疗救助人次,发放救助款.9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陶相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