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42岁男子孙某在网上结识了女子小玲,两人在网上很聊得来,在经过一番商榷后,两人以元达成了卖淫嫖娼协议。
之后,两人相约在线下酒店见了面。不过,当孙某见到小玲真人时,发现她精神不太正常,不仅说话时言语错乱,而且行为紊乱,明显是名精神病患者。
不过孙某对此却并不在意,依然和小玲发生了关系。不过,就在两人交易的过程中,突然遇到了警察查房。
警方在例行询问时发现,小玲精神明显不太正常,遂将两人带到警局做进一步调查。后经查实,小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于是,警方便以涉嫌强奸罪将孙某刑事拘留。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本案中,孙某到底构成强奸罪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而与其发生关系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均构成强奸罪。
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关系的,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本案中,小玲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案发时言语错乱、行为紊乱,明显处于发病状态,孙某当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不过却依然与其发生了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因此,孙某强奸罪名成立。
案例二:
28岁男子赵某在某直播平台上,认识了能歌善舞的女主播小汐,顿时对其一见倾心。在狂刷了一大波好礼后,顺利得到了小汐的青睐。
两人在私信里一番交流后,达成了卖淫嫖娼协议,之后两人便在线下某酒店见了面。不过,当赵某见到小汐真容时,发觉她年纪偏小,顿时心生疑窦。
小汐见状,便如实告知赵某,自己未满14周岁。赵某得知真相后,心里犹豫了一会后,最后还是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赵某经常在朋友中夸耀此事,导致被举报。不久之后,赵某便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本案中,赵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关系的,不管女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本案中,赵某得知小汐不满14周岁后,依然与其发生了关系,尽管小汐属于自愿,不过,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赵某依然构成强奸罪。
案例三:
45岁男子李某与女子小茜,在网上达成了卖淫嫖娼协议后,便在线下某酒店见了面。不过,就在两人交易的过程中,小茜突然接到了一个紧急电话。
之后,小茜便以临时有急事为由,想中断交易。李某不肯,非要继续交易,两人因此发生了争吵和推搡。
李某这人平时便脾气火爆,见小茜执意非要离开,顿时怒从心起,对小茜实施了殴打,之后更是不顾小茜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倍感委屈的小茜选择了报警处理。在经过一番讯问和调查后,李某最终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本案中,李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本案中,小茜由于临时有急事,想中断交易,可是李某不仅不答应,还对小茜实施了殴打,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李某的这种行为,明显属于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因此,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强奸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