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9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禁毒法》
并于年6月1日起施行
《禁毒法》是为应对毒品违法犯罪形势、适应禁毒工作发展需要,在总结多年来禁毒斗争实践经验、吸收国内外已有法律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中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是指导中国禁毒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完善了中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对于依法全面推进中国禁毒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禁毒法》规定
禁毒工作实行
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要从青少年抓起
现在,快跟着蜀黍一起
学习禁毒知识吧
禁毒百科小知识,学习起来
1
“国际禁毒日”是每年的6月26日。
2
林则徐“虎门销烟”时间是年6月3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年12月29日通过,并自年6月1日起施行。
4
禁毒工作坚持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
5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6
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海牙禁止鸦片公约》。
7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8
有下列行为的,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9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10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11
《禁毒法》明确了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主体是国家。
12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3
我国目前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青少年。
14
吸毒人员吸毒后会发生明显变化,脾气变得暴躁、易怒,经常失眠,说话开始模糊不清,不明用途支出增多,健康状况明显下降。
15
吸食可卡因可产生很强的心理依赖性,长期吸食可导致精神障碍,亦称可卡因精神病。这种可卡因精神病患者易产生触幻觉和嗅幻觉两种幻觉。
16
鸦片不属于毒品原植物。
17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其中学校主要领导为毒品预防教育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直接责任人。
18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可判处死刑。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可判处死刑。
19
吸毒成瘾的三个基本过程包括:耐药作用的形成,身体依赖性的产生,强化的形成。
20
《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21
非法种植罂粟少于株或少量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22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3
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24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25
《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26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这些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7
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8
非法种植罂粟少于株或少量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请记住
以下行为都是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吸食、注射毒品
3.通风报信行为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5.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接下来
我们了解一下吸毒诱因
和如何拒绝毒品
根据有关专家分析
青少年成为毒品受害者的主要诱因有以下方面:
1.盲目好奇
2.慕虚荣、赶时髦
3.追求刺激和享乐
4.无知和轻信
5.交友不慎
6.赌气或逆反心理
7.诱骗威迫
8.自暴自弃。此外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因素也十分重要。
那么
青少年应该如何远离毒品呢?
牢记以下几点
坚决做到“拒绝毒品、从我做起”
在这里,蜀黍认真的对你说:
有些事永远不能试!
有些路永远不能走!
有些错永远不能犯!
每个人都要谨记于心!
青春无毒健康生活!
来源:网络
编辑: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