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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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13 16:46:00

小蓝因病需要换肾,其兄小橙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小蓝小橙父母和小橙均同意由小橙捐肾。因小橙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小橙意外死亡,小蓝小橙父母决定将小橙的肾脏捐献给小蓝。这一行为合法有效吗?

小橙作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橙决定将其肾脏捐赠给小蓝的行为无效。小橙生前,其父母作为其合法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所以,小橙生前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保护小橙的人身权利而不得决定将小橙的肾脏捐献给小蓝。

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知道,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的自然人,按照体系解释,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这里的自然人不包括精神病人,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应特别注意其利益维护,避免发生道德风险,因此,监护人无权在精神病人死亡后决定将其器官予以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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