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在生活中,邻里间的关系,是有好有坏,但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几百年有点小纠纷也不会在表面上表现出来,都是两好归一好,不过,有时候邻居之间即便没有纠纷,也会发生意外纠纷,日前,江苏一户人家的3岁孩子丢失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死在邻居家中
江苏兴化,网曝一3岁女童到邻居家串门一直未归,家长找寻发现孩子已被女邻居掐死。当地村民称,女童家长与邻居家此前关系甚好,当日发现孩子一直没回家后,家长找上门但女邻居一直不肯开门,后来家长翻墙进入在柜子里发现了孩子。据报道,涉案女邻居30岁,丈夫在外打工,有村民称,女邻居大脑不正常,事发后在她家发现了治疗精神病的药。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为嫌疑人做精神鉴定。
在众多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多类似“免死金牌”的保险,比如嫌疑犯是个精神病患者,一般是不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另一个就是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即便杀人了,也不会判重刑,不管是精神病还是未成年,都是逃脱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生命是平等的,为什么有病和未成年就可以免于刑罚,这点似乎有点不公平
杀人偿命,精神也应该负责任,病发了不负责任好的时不负吗?一杀人就说有精神病,总拿这个当免责金牌,这样的处理貌似有点不公平,即便是有精神病,那需要监护人负责,未成年犯罪也一样,人生而平等为什么有病的和未成年的犯罪,却不加以处罚呢,都能杀人放火了,还需要怜悯吗,精神疾病真的不该成为行凶杀人者的挡箭牌
试想一下,一个精神病杀人后,却没得到惩罚,他如果经常以此为乐,那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法律之外难道要设置白名单吗,还有未成年人,近年来未成年伤人害人案件比比皆是,为什么不能修改法律,将法定年龄降低,不管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一旦犯罪违法,总要有当事人或者监护人负责吧,如果他们有豁免权,对精神病患者减轻量刑或者是免责,并不意味着患有精神疾病就一定会得人民的宽恕。
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健全法律制度,不让任何一个犯法之人逃脱法律严惩,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不然,则难以服众,更让被害人难以接受,这起案件中,不管这名害人者是不是精神病,只要她杀人放火了,就应该得到严惩,没有什么例外,精神病患者是人,3岁孩子也是人,有精神病就可以随意杀人吗,不管是不是主观意识,都要严惩,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就因为一个精神病的伤害,失去了享受天伦之乐的权利,这样的悲剧是谁造成的,应该严惩罪魁祸首,不管是什么人,都应该接受法律制裁,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生命是无价的,一名本应有着无限未来的年幼孩童被无辜地夺去了生命。希望社会和相关部门能够以此为鉴,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关怀,同时加大对其的监管力度,以避免此类悲剧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