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王平
11月9日,省卫建委、省医保局、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保障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发现、识别、鉴定、治疗和随访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服务保障管理,助力健康扶贫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保障。据统计,我省目前共有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3万人,占全部贫困患病人口总数的10%左右。这部分患者人数多、病情重、易复发,且贫困程度深,难以脱病脱困,极易返贫,因此必须全力以赴、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管理。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健康、医保、扶贫等部门要坚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积极配合同级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县域内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选派有一定经验的全科医师或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医务工作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服务的方式,全过程参与患者的排查、发现、识别、鉴定、录入登记、治疗管理等工作。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并精准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同步录入国家和省内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要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重点标识,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例、诊断一例,确诊一例、管理一例,切实提高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80%以上)、规范面访率(80%以上)和规律服药率(60%以上)。
在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上,《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三部委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四定两加强”有关要求,将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县域内医院医院(中医院)无精神卫生专科病房的,由所在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统筹市域精神卫生医疗资源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对于坚持居家治疗、康复的患者,要做好登记备案和随访管理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优先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4种重点慢性病管理,根据病人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家庭医生随访管理。
在落实医疗保障待遇上,《通知》指出,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脱贫攻坚期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3+3+N”医疗医保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减轻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人的费用负担;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就医结算等政策举措,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改变人们对精神障碍的错误认识,消除社会歧视,营造接纳、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宣教力度,指导基层开展普及宣传,促进精神障碍早识别、早诊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细化治疗方案,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治疗依从性,不断增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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