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3月2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现阶段公共场所等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我们请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先生、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施小明先生、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张流波先生就养老机构、购物场所和办公场所等疫情防控来回答媒体提问并介绍健康知识。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是一个特殊的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由于患者的特殊性,在防控工作中除了要做好常规医疗机构的一些防控措施,包括制定应对预案、加强物资准备、院内环境清洁消毒以及开窗通风等措施,还有一些针对性的措施需要考虑,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诊疗方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健康监测以及个人的防护,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缩短住院的时间,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特别是有一点,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要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室,防止院外的输入。
二是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流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防止院内扩散。
三是对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病例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暂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医院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