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女士反映,她的妈妈曲某年出生,年5月,与山东莱阳市冯格庄乡的爸爸刘某结婚,婚后生下了她。在她两岁的时候,爸妈离婚,在爸妈离婚前,曲女士的户口落在爸爸的莱阳市冯格庄乡,妈妈户口在山东莱西市河头店镇。爸妈离婚时,曲女士跟随妈妈曲某共同生活,妈妈就想把女儿的户口从爸爸莱阳市冯格庄乡迁入妈妈莱西市河头店镇。
由于妈妈户口的村里一直没有出具证明,曲女士的户口就迁不到妈妈生活的所在的村,曲某就多次上访,要求将女儿的户口迁入到村里。但是被镇政府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妈妈有精神病,而后就被镇政府医院。现已长达10年了。曲女士问,她认为妈妈没有精神病,而且镇政府有没有权利把医院,他们怎样才能维护妈妈的权益保护?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10年前,镇政府把曲女士的妈妈送往莱西市精神病院是应该有严密手续的。首先,曲某是否有精神病,必须得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曲某的病情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有比较严重的精神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任何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里指的是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人。
曲女士认为自己的妈妈没有精神病,可医院接出来,申请有关鉴定机构,对妈妈进行是否有精神病疾病进行鉴定,若鉴定妈妈没有精神病。曲女士可以协助妈妈到法院启动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