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你好军路,我是09年入伍的,今年第11年,家在山东省兰陵县,在警卫岗位,现在得了腰椎间(盘)突出不适合这个岗位了,想提前退伍转业,申请书已经交了,领导说让家里开出证明出现重大事故,但是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给开证明,而且说不到12年不给安排工作,我想问下小编我该怎么办?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你这个问题主要有:①身体不适;②提前退役;③服役不满12年安排工作这三方面。
第一,身体不适,据你所述自己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不知道你是否确诊为这个病,因为在评残标准里面对于腰部疾病有几个是可以符合申请评残的,具体可以在军路输入“评残”或“病退”,自行对照看是否符合标准。
评残和病退医学鉴定的流程:各级士官、义务兵因战、因公致残医疗期满的,初级士官、义务兵因病致残医疗期满的,以及中级以上士官患病医疗期满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评残或病退医学鉴定。
第二,提前退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中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全程退役,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一)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其它六项不适合你,上述三项与你表述的有所相似,因此你可以作为参考。至于你说老家退役军人事务局不给你开具证明的问题,你要对照上述第一项内容,自己的家庭成员是否真实存在这种条件,如果不存在,那么他们不给你开具就是对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第三,服役不满12年不给安排工作的,这个回复是不对的,因为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附则中明确: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你09年入伍的可以按照入伍当年的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执行,当时的安置政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服现役满10年的即可作转业安置。
这三方面其实都是环环相扣,也是小编为你梳理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你可以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