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开屏新闻记者从南京遇害女大学生李倩月父亲李胜处获悉,李倩月遇害一案由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师向警方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对此,有律师表示,提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犯罪嫌疑人应具有的基本公民权利,但如果洪某是精神病人,却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有违常理。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精神病人”,那只能说明,三人都想逃避刑事处罚。
父认为洪某不可能有精神病、“我想不通,洪某这样心思缜密,都能够指使别人去杀人了,他真的会有精神病吗?”李胜致电开屏新闻记者时说,他认为洪某不可能患有精神疾病,要求做鉴定是想逃避法律制裁。而对于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否要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问题,李胜表示暂不清楚。
好像持精神病证的人杀人放火就可以明目张胆了。是谁翘起了御赐金牌、精神病证成了免死金牌!
今年暑假,我这附近有个精神病的人砍了小孩。去年,上海世外附近也有一个精神病砍了小孩。之后再看看新闻,发现全国精神病砍人的都很多。只是一看到精神病那三字,就不由得愤愤不平。觉得有点无奈,好像无可奈何!毕竟那就像一个免死金牌保护着罪恶!
这么些年也常有人一犯罪就拿精神病开脱。更悲哀的是,还真有不少就靠这个开脱成功。像南京这个,又来这一套了!
能怎么办?建议就按精神病。立法规定,精神病以后只能住精神病院。以后还来这套的,通通放去精神病院。让家属倾家荡产也要安排去精神病院。既然精神病只会危害社会,所以必须根治,精神病院就是他们的唯一去处。
这起案件中不太可能存在精神病问题。试想一下,一个精神病人指挥另两个正常人或精神病人实施千里外遥控杀人,这种事,一般的正常人都做不到,何况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所以,权利要保障好,但法律的空子,就别想钻了,这里只有死刑,没有空子。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不过是延长几天生命,走完一个更完整的法律程序,所以不必大惊小怪。
目前来看,嫌疑人其实是一个没有工作的职业学院未毕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心机较深,对外长期营造自己的神秘身份,可能除了他自己之外,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是被蒙蔽对象。从受害人与嫌疑人交往过程中可以看出,在刚认识进行自我介绍时就说自己是在保密单位工作,是个官二代。
因为“身份特殊”,洪某不让受害人暴露他的信息,所以在受害人的朋友圈中,这个谈了一年多的男朋友,几乎没有留下痕迹。仅有的唯一能看到一张疑似洪某的照片,是受害人22日吃饭时发布的一张照片,她身着黑色衣服,左边坐着一位年轻男士,但只露出了额头以上部分。
此外,网上有消息称,有知情人士透露嫌疑人洪某自称上过战场、当过战地记者,也有人说他自称是国家安全部门人员,负责首长警卫工作。在洪某的朋友圈封面里,他拿着枪支,似乎真的是“特殊人员”。
光鲜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个肮脏的嘴脸。嫌疑人的真实情况,与国安、公安毫无关系,相反却是一个肄业的职业学校学生。嫌疑人洪某和张某光曾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但洪某未参加毕业考试,因此并未拿到毕业证书。后张某光离校到云南打工。而另一小弟曹某青则与嫌疑人洪某是同为水弹枪爱好者,案发前曹某青还是江苏省某公安局的辅警。
嫌疑人洪某长期以“国家安全部门人员”身份自居,在言行举止中故意营造自己的神秘身份,久而久之,连自己的小弟张某光、曹某青也被信以为真,产生“为洪某干活就是为国家干活”的观念。
例如,为了“考验”手下小弟的忠心和能力,嫌疑人曾指使他的小弟祁某强潜入某活动现场进行“破坏”,并盗窃一部夜视仪给洪某使用。
通过以上大家可以看出这不是精神病可以做出来的事情
精神病大概分为五种
一、行为紊乱。是指患者动作零乱,没有目的性,显得忙忙碌碌,又一事无成。行为紊乱的另一个特征是怪异。患者表现为兴奋冲动,也可表现为全身肌肉紧张,纹丝不动,显得十分僵硬,这种情况叫做紧张性木僵。
二、思维紊乱。表现为思维的指向性紊乱,谈话内容不能被人理解,谈话中两个相连的逗号之间没有内容逻辑的联系,这种情况叫做思维破裂。
三、妄想。坚信与自己有关的毫无根据的事情,并且不能被说服,这种情况叫做妄想。最常见的是无原因地认为自己受到迫害,被人监视、跟踪,认为家里安装了窃听器;认为电视里的新闻也在说自己;外面无关的声音都是迫害自己的暗号,这叫被害妄想。此外还有钟情妄想症、嫉妒妄想症等。
四、思维混乱。阴性症状包括思维贫乏,情感淡漠和意志减退。思维贫乏,是指患者的思维内容空虚,概念和词汇贫乏,对一般询问常常缺乏应答性反应。严重意志减退的患者萎靡不振,动作迟钝,无所事事,毫无进取心,生活中只有吃睡两件事,严重者甚至生活不能自理。
五、幻听。无中生有地听到有人在对自己说话,或听到有人在议论自己,指挥自己,这种凭空闻声情况叫做言语性幻听。
显然这几样嫌疑人都不占,那为何嫌疑人要申请精神病鉴定那,很明显就是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就是不想死。为什么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其实我也不是很理解,精神病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杀人。杀了就是杀了。杀人就要付出代价。也许有人会说这是监护人的责任。
当然监护人肯定要承担责任。但精神病人绝对不是全无责任的。杀人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事件。已经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看电影或者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连环杀人犯被囚禁然后因其极高的智商跑出来再乱杀一通,然后国家牺牲人力物力把他抓回来……继续囚禁。
请问意义何在?然后国家出钱安抚乱杀一通的家属,因抓他而殉职的警察。我觉得国家是他亲爹。不管这些人童年遭受了怎样的创伤导致出现这样的反社会人格。事已至此,死是唯一解决的办法啊。你当你是圣母玛利亚还是耶稣基督?给几滴圣水就能净化这恐怖的灵魂吗。
这世界上从小到大遭到迫害的人多了去了。为什么有的人就能维持内心的真善美有的人就变成变态杀人犯。归根究底是自己内心有阴暗面。古剑奇谭里百里屠苏的师傅说一人的性命和一千人的性命是一样的。我就呵呵了。当你知道一个人存在能摧毁一千人的性命的能力的时候。
你却说你能感化他,你们谁都不能杀他。若他最后杀了呢。你出来拯救世界了。殊不知这一切都只是你的一念之仁造成的。我最最不待见这种奇葩仁者。美国恐怖故事第二季香蕉姐作为女同被bloodyface(爱扒皮的连环杀人犯)强奸,生下一个同样爱杀人的儿子。
香蕉姐一枪崩了自己的亲儿子。我觉得这才是正三观。此剧要是放在中国。没准会拍成西游记唐三藏三救白骨精只为感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