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万某弟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万某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万某弟当庭表示上诉,该判决依法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5月24日下午,24岁的实习律师沈芸(化名)下班后和朋友走在南昌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突然被万某弟从背后连续捅刀十余次,沈芸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人之前素不相识,不存在任何恩怨,仅仅因为女孩长得好看,所以下手。
据悉,万某弟持有“精神叁级残疾证”,需定期服药控制病情,但案发时他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办案机关并未对外通报。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但在作案对象的选择上具有随意性和不特定性,人身危险性大,其故意杀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支持死刑,就是一个社会定时炸弹,随机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