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苏小宝看到很多粉丝宝宝
在后台留言咨询新生儿医保办理的问题
看来很多苏州宝爸宝妈们
还不知道如何给宝宝办理医保
今天苏小宝仔细和大家说一说
如何办理苏州新生儿医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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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新生儿医保
(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办理指南
?范围对象:
新出生的婴儿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所需材料:
新生儿户口簿
?受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
摄图网ID: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新出生的婴儿,父母必须于申报其户口后、出生3个月内,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办理当年度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到账时间:
每月25日前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年度:
每年9月至11月办理下一结算年度(1月至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可予办结。
摄图网ID:
医保待遇门诊待遇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元限额内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65%的比例结付。
住院待遇
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元。
起付线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
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医保基金结付90%。
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或患尿*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儿童苯丙酮尿症,可在按规定办妥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和登记确认手续后,享受相应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年度内发生的自负费用累计达到元的,大病保险支付元,超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
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
符合条件的实时救助人员,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
注意事项1、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出生之日起至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之月底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于享受医疗保险医院退费后重新划卡结算或至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结付。
2、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当前结算年度参保手续的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的医疗费用。
3、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结算和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结付的费用均累计至结算时的医保年度。
4、出生后超过3个月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须待下一结算年度申报缴费期内(9月至11月)方可办理参保相关手续,结算年度内不再受理。
5、是否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免缴条件,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情况为准。
6、参保*策咨询;参保*策查询网址:苏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