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刺嬰案王玉鳳判接受精神病治療
52歲月嫂王玉鳳(YuFenWang音譯)涉嫌在法拉盛一家月子中心剌傷嬰兒和成人案,經過兩年冗長法律程序,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法庭以視像庭訊審案,紐約州皇后區高等法院法官裁定被告案發時患有精神疾病,免除刑責,判她需要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來自福建省福州長樂的王玉鳳,涉嫌於年9月21日上午3時40分在東法拉盛街43-67號美寶月子中心內,狂性大發用兩把利刀砍傷三名出生13日至33日的華裔女嬰,並把另一名63歲女員工狂砍八刀,制止血案的女嬰父親也被斬傷,被起訴4項企圖謀殺,四項二級企圖謀殺、四項一級攻擊、一項二級攻擊和一項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等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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