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策解答
Q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能享受哪些医保*策?
A
答: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县域内)、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策。
Q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能报销多少?
A
答:县域内住院*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不超过10%;县域外住院*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居民基本医保标准报销,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申请医疗救助,县域外住院*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医疗救助限额内报销70%。
Q
三、得了大病费用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专门的医保*策吗?
A
答: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策。即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元-元部分,报销65%;超过元-元部分,报销70%;超过元部分,报销85%。
Q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不要自己交钱?
A
答:目前*策是不用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全额代缴,自己不交钱。
Q
五、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婚入、新生儿等)如何享受医保*策?
A
答: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婚入、新生儿等)由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审定通过后,向县(市、区)医保部门提供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再由医保部门进行网络身份标识,就能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了。
Q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缴纳押金(预付款)吗?
A
答:不用缴纳押金(预付款)就可住院,在出院时结算自付费用。
Q
七、长期异地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住院治疗,怎么办?
A
答:一要在参保地进行长期异地备案;二要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三要选择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Q
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办、报销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需要什么程序?
A
答:患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认定。认定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贫困人口在联网定点治疗机构就医购药实行即时结算,在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按相关规定予以手工报销。
Q
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具体规定如何?
A
答: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属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不计起付标准,限额内按60%的比例支付,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比例报销。
23种一类门诊特殊疾病:
(1)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2)高血压病(Ⅱ、Ⅲ级);
(3)Ⅱ型糖尿病;
(4)肝硬化失代偿期;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精神病(重性精神病除外);
(7)帕金森氏病;
(8)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9)慢性病*性肝炎(丙肝除外);
(10)心脏病(肺心病、高心病、冠心病、风心病、扩心病);
(11)类风湿性关节炎;
(12)冠心病心脏介入治疗后抗血小板聚集治疗;
(13)结核病;
(14)心肌梗死介入治疗术后或冠状动脉搭桥术后;
(15)癫痫;
(1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7)小儿脑性瘫痪;
(18)支气管哮喘;
(19)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0)肾病综合症;
(21)地中海性贫血;
(22)再生性贫血;
(23)肝豆状核变性。
12种二类门诊特殊疾病:
(1)恶性肿瘤;
(2)慢性白血病;
(3)红斑狼疮;
(4)器官或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5)血友病;
(6)重性精神病〔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为第一诊断〕;
(7)丙肝;
(8)脊髓空洞症;
(9)脊髓蛛网膜粘连;
(10)结核性脑膜炎;
(11)交通性脑积水;
(1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Q
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轻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怎么才能报销门诊费用?
A
答:需要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等资料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在职临床医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病情诊断,由认定机构于每月底前将“两病”患者《认定表》及诊断证明、相应检查报告等认定依据移交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审确认后即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策。
Q
十一、只要通过高血压、糖尿病轻症的认定,医院开药并报销门诊费用了吗?
A
答:只有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策范围内门诊购药费用才能进行报销。
Q
十二、问:使用降血压、降血糖的门诊用药能报销多少费用?
A
答:在*策范围内的高血压、糖尿病轻症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每年可报销金额为元,糖尿病每年可报销金额为元。如果您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每年可报销金额为元。
Q
十三、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轻症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A
答:不可以。已经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按原有*策享受医保待遇,不再享受高血压、糖尿病轻症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但也可以自愿选择不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两者不可重复享受。
Q
十四、发现套保骗保、假借贫困人口诊疗骗取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怎么办?
A
答:可以向市县医保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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