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
于年10月1日开始申报啦
办理及领表地点:医院医疗保险科
一、申报时间及申报对象
申报时间:年10月1日至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对象:
1.年度参加巩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及原新农合参保人员)。
2.参保人员申报及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与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待遇合并不超过两种,相同病种不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地点:
参保居民选择申报的医疗机构即为其慢性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
1、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可到医院申报登记;
2、中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可到医院申报登记。
3、其他病种可到医院申报登记。
三、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3、造血干细胞移植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
7、中重度抑郁症
8、精神分裂症
9、肝硬化(失代偿期)
10、强直性脊柱炎
11、帕金森氏病
12、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13、脑血管病后遗症
14、高血压病Ⅲ期
15、慢性阻塞性肺病
1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7、类风湿
18、慢性丙型肝炎
19、慢性心功能不全
20、肺间质纤维化
21、慢性肾功能不全
22、分裂情感障碍
23、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4、双相(情感)障碍
25、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26、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四、申报时所需资料
1、申请人申请表一份(可到城乡居民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申请资料:年至年相关病历复印件(医院复印专用章),包括①入院记录及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复印成A4纸大小;②主要病程记录;③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④相关的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六、申报流程
1、到医院领取申请表;
2、复印病历,开具诊断证明;
3、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诊断证明递交至医院医疗保险科;
4、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通知部分申请人员参加体检;
5、医院电话通知评审结果,本人可到医院医疗保险科查询。
七、其他
1、贫困人口按照《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门诊重症慢性病的通知》(巩人社〔〕号)及《关于印发巩义市优化社会保险行业扶贫措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巩脱贫〔〕31号)可每月进行申报,同时不受相应病种数量限制。
2、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中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可随时申报。
3、如遇上级*策调整,以最新*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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