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贵州省精神卫生中心、遵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为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管干部、*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治立场、*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9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