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
十一月五日中午,长沙雅塘村汇城上筑小区发生一起凶案,一名9岁男童遇害。
据家属所说孩子饭后去隔壁楼找同学一起去学校,途中被害。
图片转自梨视频,侵权立删。据家属提供的事发视频显示,在停有汽车的小区干道水泥地上,一男子(疑似精神病)背对着视频拍摄者坐在一男孩身上,男孩四肢摊开,一动不动,男子裤子脱落,臀部部分露出,对围观群众挥舞着一根短铁棍样物品并大声喊叫。
后该男子被一名老年男子制服,后被保安和值班民警扭送至派出所。
家属表示,当时有很多围观群众,保安和物业也在其中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制止。如果当时有人制止,可能小孩不会被活活打死。
转自梨视频,侵权立删。事发后,被害人的家属在孩子被害后有过精神崩溃的现象。据受害人父亲说,小孩的母亲现在已经精神崩溃,需要接受心理干预。
图片来自梨视频,侵权立删。精神病是免死金牌?
据小区里的居民所述,杀人凶手疑似一名精神病人。上述负责人称,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华(男,30岁,河南滑县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查侦办之中。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伤人不负刑事责任,必须满足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第一,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须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第三,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
来自梨视频,侵权立删。此案中的行凶者是否是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现在还无法下定论,需经法定程序鉴定。如果他是完全丧失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很有可能不会被判刑。但是受害人所在的小区物业有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责任。
警方也呼吁大家在案件未调查清楚之前不要乱猜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