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婚姻大事都比较繁琐,因为在结婚之前,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比如说,双方应当主动坦白自身的身体情况、家庭条件等一些细节问题。但如今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领了结婚证后,才知自己的枕边人原来还有某一些事情隐瞒自己。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如果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出现隐瞒和未告知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家住四川省东兴区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年之前,40岁的刘先生因为忙于事业,疏忽了自己的个人大事,当停下来时才发现,自己身边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后来经村里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位出生于年的年轻女士,贺君君。
在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刘先生觉得自己与贺君君已经建立了感情基础,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两人就决定在当地民*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的生活一开始还很平静幸福,但是就在年2月份的时候,刘先生带着自己新婚妻子一同前往了浙江等地打工。
就在前往浙江之后,刘先生却突然发现贺君君在生活中,总是不自觉出现一些反常的行为。比如说,不喜欢和陌生人接触,也不愿意主动和他人聊天,在别人主动与之交流的前提下也不愿意多说话。这与之前和刘先生相处中的模样大不相同。
最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贺君君经常会一个人在半夜时分醒来,在客厅中走来走去,有时候会走到院子里,甚至是自言自语的情况都比较常见。最开始时,刘先生也仅仅只是认为妻子在生活中可能受到了什么刺激,想要通过安慰来平复妻子的心情。
但是没想到在3月10日时,贺君君在居住的公寓内,将厨房用具菜刀和一些家用电器从居住的6楼高空抛下。这件事情很快引起了暂住地的社区及其当地媒体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