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住院和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防范院内感染,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
《通知》指出,据统计,目前已有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确诊患新冠肺炎,有43名为疑似患新冠肺炎,范围涉及全国17个省份,病例分布以武汉市为主,孝感市、*冈市也有部分病例,其他地区以散发为主。
《通知》要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物资,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新冠肺炎症状和发热监测;疫情期间,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减少探视预防感染,做好病区清洁和消*管理。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改造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通知》指出,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当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部门报告。
对暂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病房。
《通知》称,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综合管理小组)要安排人员,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定期访视。对出现发热或者肺炎疑似症状的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应当及时协助将其送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确诊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感染入院治疗的,应当告知相关医疗机构患者既往精神疾病史和目前治疗情况。
收治患新冠肺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如不具备精神科疾病诊疗能力,应当及时请精神科医师联络会诊。卫生健康行*部门可指定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对应的联络会诊工作。
《通知》介绍,综合管理小组要密切